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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南方+“佛山小区啄木鸟”栏目报道禅城区长信东海银湾小区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楼栋架空层、出入口以及小区内部路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现象,引起社会关注,后台陆续收到多名市民反映所在物业小区存在“电鸡”管理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佛山全市合规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281万辆,按佛山常住人口约979万人计算,平均每3—4个佛山人中就有1辆。
一方面,是庞大的“电鸡”停放需求,另一方面,是近年来陆续见诸媒体的电池自燃事件与市民对于“电鸡”消防安全隐患的忧虑,这一矛盾在人口高度密集的物业小区里表现得尤为尖锐。记者走访发现,对于这一矛盾,每个小区的“解法”都不一样。

典型案例
扩建外围充电桩,分步推动“电鸡”外迁
禅城区依云上城小区,是本轮反映较为集中的物业小区之一。“‘电鸡’外迁的事说了很久了,年初的时候还搞了业主投票,但到现在‘电鸡’还是在小区里随意进出,到晚上架空层里都停满了。”禅城区依云上城小区居民黄女士说,因担心消防安全隐患,此前业主就已多方反馈。去年,新的物管公司进场后,也针对“电鸡”外迁事项做了意见征询、业主投票,但至今未见改善,“现在进度怎样,有没有一个确定的外迁节点?”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实地走访依云上城小区,发现确实存在电动自行车进出小区,并在楼栋架空层及楼栋出入口处停放的现象。
依云上城小区楼栋出入口前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南方+记者拍摄
据了解,该小区目前服务的物业公司于去年5月入驻。黄女士所说的业主投票,是今年3月该小区2026年第一次业主大会,就“小区外围扩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这一议题进行的网上投票表决。
当时对这一议题的解释是,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000辆,大量车辆停放在各楼栋负一层及一楼架空层。而上述区域并非规划停车区域,不符合消防安全隔离要求,违规停放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在小区外围加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旨在引导业主主动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外围,主动规避电动自行车意外着火引发的财产损失。值得一提的是,扩建工程无需业主承担任何费用。
根据后续的结果公告,这一议题参与投票的2071人中,1579人同意扩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支持引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外围;122人弃权;370人反对。
半年时间过去,小区外围充电桩扩建进度如何,何时才能实现电动自行车不进小区?依云上城物业服务公司表示,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等程序,今年9月,扩建工程已经开始施工。按照规划,小区将在南门、北门及西南门、西一门、西二门建设多个带遮阳棚的电动车充电桩,尽量满足和方便业主充电、停放需求,“先建停车棚,之后会安装充电桩,待完工后,将逐步引导和安排电动自行车迁移到小区外围停放。”
依云上城架空层里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 南方+记者拍摄

各出各招
有的已禁入,有的仍在探索
除了依云上城,记者根据市民反映,走访了海景蓝湾、普君新城华府、力迅上筑等物业小区,对于“电鸡”的管理,每个小区做法不一,居民的态度也各有不同。
在海景蓝湾小区,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大多在绿化道边露天停放,部分区域用黄线划出停车区。停车区与楼栋有绿化隔开。有居民在南方+后台留言希望推动电动自行车不进小区,但记者走访时,也有不少居民表示反对。
海景蓝湾小区里,电动自行车大多在绿化道边露天停放,部分区域用黄线划出停车区。 南方+记者拍摄
居民李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在他看来,现在小区外围设有充电桩,“电鸡”一般在外面充电,再停到小区里,“个人觉得,只要画好停车位,规避好消防安全风险的前提下,不阻滞通道、不占用游乐场,停放在小区里面没问题,毕竟买‘电鸡’就是为了方便。”
普君新城华府的情况略有不同,其小区内部地面未见电动自行车踪迹,经居民指引进入负一层地下车库后,可以看到楼栋出入口及车库角落停有较多电动自行车。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该小区物业对于电动自行车外移“暂时还在规划中”。
普君新城华府负一层地下车库里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 南方+记者拍摄
力迅上筑、泷景花园小区内部则基本看不见电动自行车。泷景花园业主何女士介绍,以前他们都是将车停到小区里,就连充电也在架空层里进行,但去年7月开始,小区外部建好停车棚、充电桩后,就不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内部,对于有异议的业主,物业也主动进行劝阻,目前“电鸡”的充电、停放全在小区外,架空层只允许放单车。
图为泷景花园小区。去年7月开始,小区不再允许电动自行车入内,架空层里只停放单车。 南方+记者 拍摄
力迅上筑情况类似。“除非雨天确实不便,有些业主接送小孩的,才会和物业沟通后临时开进小区,平时都自觉停放在外面。”居民唐先生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也关注“电鸡”的安全问题,只要外围配套设施到位,基本都愿意配合。
虽然面对“电鸡”管理难题的解法不一,但上述小区物业、居民都在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在有限的条件下,推动“电鸡”集中停放管理,尽可能做好防火隔离,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手记
物业小区“电鸡”管理:外迁不是目的,安全才是
事实上,虽然近几年从国家到省、市均出台相关政策,层层加码推动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规范管理,但并未对外迁作出强制规定。
如在国家层面,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只是这一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具体到佛山,各级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了更详细的规范,并正在推动立法,但对于集中存放、充电场所的要求,落脚点同样在于防火分隔、独立疏散等条件是否达标,而非小区内外。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强制将电动自行车外迁出小区”也印证了这一点。
换言之,对于小区“电鸡”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核心指向始终是“安全条件”而非“空间位置”。只是从现实看,在高密度物业小区中,架空层与建筑主体直接连通、地下车库与楼梯间共用疏散通道,要满足“独立设置”“防火分隔”“保持安全距离”等要求,物理空间上往往难以实现。因此外迁虽然不是唯一选项,但却是多数小区的优选项。这也是政策“引导”而非“强制”的深意所在——方向是清晰的,节奏却必须由各小区的实际条件来决定。
也就是说,政策从未将“外迁”作为强制目标,它只是高密度小区在物理条件受限下满足消防安全的一种现实路径。对于物业小区“电鸡”管理,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要不要外迁”,而是“外迁之前配套是否先行、外迁之后安全是否真正落地”。
采写:南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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